2011年8月20日,律师事务所所长等相关专家应我企业邀请,来山东计保电气有限公司了解高压电能表和高压电能整体检定装置的专利情况,荣博董事长咨询了专利法相关规定并探讨专利保护问题。
现已有侵权行为出现,特别是我公司发明专利产品传感器式高压电能表和高压电能整体检定装置,为了根据国家专利法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和以后的工作进展,特邀请律师事务所专家咨询专利法相关规定。
我企业取得国家专利37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发明专利产品传感器式高压电能表和高压电能整体检定装置完全替代了互感器+电能表的传统计量装置,并且具有安全可靠,减少电网故障几率、杜绝窃电,无需增加其他防窃电措施、节能节材,安装使用方便、计量精准且误差唯一确定等优点。在业内和社会引起了轰动效应,是产业升级的高科技产品。
律师事务所专家了解企业专利情况后表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视为侵权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并针对我企业产品专利情况,提出了有关注意事项和维权方案,拟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为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打造品牌企业。企业推出系列合资项目、技术转让项目、技术合作研发项目及其他保密项目。通过咨询,企业了解到维护专利产品的有效途径和取证方法,为以后高压电能表和高压电能整体检定装置的推广和利益维护打下了基础。